香 港 醫 務 委 員 會

香 港 醫 務 委 員 會

由香港醫務委員會所發出的醫生專業行為守則, 第23條有關濫用專業地位,對醫生與病人之間的個人關係,作出明確的指引規限。

醫生專業行為守則
濫用專業地位 ( 第 23 條 ) :

醫生與病人之間的個人關係

"若對一個存在著專業關係的病人,進行任何形式和性別有關的追求發展,是專業失當行為。同樣,委員會將會嚴肅重視,任何一個醫生利用他的專業地位,去追求和他的病人或病人的配偶, 發展一個和性別有關的個人關係。醫生在實踐醫務工作時, 往往會涉及和病人建立一個密切的個人關係,而病人在情感理智上,有時會對醫生變得極度信賴依靠。醫生必須意識到這種可能性的存在,若利用這種信賴依靠去討佔便宜, 會是一種對責任和信任的濫用。醫生在類似的情況下, 要特別小心謹慎,否則會被公開地受到指控。"

1 則留言:

Unknown 說...


我在香港銅鑼灣軒尼詩道467-473號建德豐商業大廈18樓做豐胸手術,但因此令我一邊胸下垂其至有穿胸危機,岑國仁醫生共打發了我3次,在1至2年期間一直依照他的指示,希望胸部康復。直到近期,胸下面疼痛難忍,並因為疼痛得了精神憂鬱。
其中的金錢損失及精神損傷得到正視。